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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【21人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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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【21人】由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。更多关于2021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,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的内容,请关注湖北事业单位考试频道/湖北人事考试网!咨询电话:027-87870401。2021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:点击

2021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
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

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,充实法院队伍,东湖高新区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本次招聘工作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,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聘用制书记员,共21名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1. 基本条件: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司法事业。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。

2. 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 (1985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);

3. 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(有一年以上法院、检察院工作经验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,专业不限);

4. 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,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;

5. 身体健康且湖北省健康码为绿码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网上报名

1、报名时间:2021年8月9日起至8月16日止;

2、报名方式

有意应聘者,请点击本文最下方“阅读原文”(浏览器打开),或登录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”官网,下载《报名登记表》,如实填写并附以下材料,发送至邮箱570380804@qq.com:

① 国家承认的法学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、学信网学历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;

② 个人简历一份;

③ 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;

④ 司法考试证书扫描件(如未通过司考可不提交);

⑤ 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。

3、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,办理报名登记手续。

(二)考核方式

因防疫需要,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,分为初试及复试两个环节。

初试时间:2021年8月19日

复试时间:另行通知

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,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组织相关初试及复试考核。

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,凡因个人原因,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,视为自动放弃。

四、用工方式

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派遣制用工方式。由武汉光谷人才市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,签订劳动合同,发放工资,招录人员年收入70000 元以上(含五险一金)。

五、其它事项

1. 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,予以录用,否则不予录用。

2. 咨询电话:

027-87788281、

027-87789656(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)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360kuai.com/mob/transcoding?url=995a9bea3bab541e6&uid=234898968.2305698503965345500.1621300449265.782&sign=360_57c3bbd1&src=qh_240_1&act=share&to=pc

以上是2021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【21人】的全部内容,更多湖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事业单位招聘群,点击,及关注湖北事业单位招聘网/湖北人事考试网。

(编辑:湖北人事考试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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